出國帶藥規定的重點:從日本帶藥妝回台,非處方西藥每種最多 12 瓶(盒、罐、條、支),非處方藥合計不超過 36 瓶;處方藥沒附醫師處方箋限 2 個月用量,附處方箋或證明文件最多 6 個月用量。超過限量要先向食藥署申請許可,入境時向海關申報。帶回的東西只能自己用,不能轉賣或代購。帶藥去日本另有規定:不用申請「輸入確認證」就能帶的上限是處方藥 1 個月份、一般藥 2 個月份,超過要事先申請。下面依「出國→入境日本→回台」的順序整理。
出國帶藥規定總覽:要過的 3 道關卡
- 台灣出境:帶自己平常吃的藥,準備處方箋或診斷證明,必要時備英文版。
- 日本入境:依日本厚生勞働省的個人攜帶限量;麻藥類及醫藥品覺醒劑原料要事先申請許可;向精神藥(部分安眠、抗焦慮藥)超過 1 個月份也要先取得輸入確認證。
- 回台入境:依食藥署與關務署公告的自用藥物限量;超量要有許可並申報。
慢性病患者出國前可先處理好領藥,可參考慢性處方箋出國一次領藥的做法。
從日本帶藥妝回台:入境台灣自用藥數量限制
依食藥署 2025 年 6 月公告及關務署臺北關、基隆關網頁(2026 年 10 月更新),限量如下;數量以原包裝計算。
| 類別 | 免申請上限 | 注意事項 |
|---|---|---|
| 非處方西藥(如感冒藥、腸胃藥、眼藥水) | 每種 12 瓶(盒、罐、條、支),合計 36 瓶 | 超量要有食藥署許可證並申報 |
| 處方藥(無處方箋) | 2 個月用量 | — |
| 處方藥(有處方箋或證明) | 處方合理用量,最多 6 個月 | — |
| 管制藥品 | 須附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,且不超過處方用量,最多 6 個月 | 僅限治療本人疾病 |
| 中藥材 | 每種 1 公斤,合計 12 種 | 超量需事先申請許可 |
| 中藥製劑 | 每種 12 瓶(盒),合計 36 瓶(盒) | 同上 |
| 錠狀、膠囊狀食品(保健食品) | 每種 12 瓶(盒、罐、包、袋),合計 36 瓶 | — |
隱形眼鏡、口罩等醫療器材限量
醫療器材限個人自用,數量如下:
- 日拋隱形眼鏡:單一度數 60 片,每人限單一品牌、兩種度數
- OK 繃合計 60 片、液體 OK 繃 4 條、醫用棉棒 200 支
- 醫用口罩 250 片、衛生棉條 120 個、矯正鏡片 1 副
化粧品與玻璃安瓿
化粧品沒有列出數量上限,但要遵守海關行李規定。用玻璃安瓿(ampoule)裝的產品要先向食藥署申請核准才能輸入。
處方藥證明怎麼準備?
- 處方箋或診斷證明:寫明姓名、藥名、劑量及用量。日本厚勞省建議攜帶說明病情和用藥的文件,例如英文診斷證明。
- 保留原包裝:藥袋、藥盒上有藥名,方便查驗;粉狀藥在部分國家可能被誤認為違禁品,可以先問醫師或藥師有沒有其他劑型。
- 管制藥品:出入境攜帶自用的第 1 至第 3 級管制藥品,可依《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》第 18 條,檢附聲明書及醫師診斷證明書,向食藥署申請開立證明文件。
- 只帶行程需要的量:有些國家不論停留多久都會限制數量。
入境申報怎麼做?紅線與綠線
- 綠線(免申報檯):藥品在限量內,也沒有其他應申報的物品。
- 紅線(應申報檯):帶有管制或限制輸入的物品,或有應申報事項時,要填「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」走紅線。藥品超量時,要附上許可證,入境時向海關申報。
- 不確定是否要申報,通關前先問海關關員,比事後補救安全。
藥品寄回台灣要另外向食藥署申請核准,管制藥品不得郵寄或快遞。
帶藥去日本:日本入境限量
依日本厚生勞働省個人輸入說明,不需要「輸入確認證」就能攜帶的數量如下,超過要事先申請:
| 類別 | 上限 |
|---|---|
| 處方藥、毒藥、劇藥 | 依用法用量 1 個月份 |
| 其他醫藥品、醫藥部外品(如一般內服藥) | 依用法用量 2 個月份 |
| 外用藥(非處方藥) | 標準尺寸每品項 24 個 |
| 日拋隱形眼鏡 | 60 片份 |
- 醫療用麻藥及醫藥品覺醒劑原料:要事先向地方厚生局麻藥取締部申請許可,期限是出國或入國日的 2 週前。
- 醫療用向精神藥(例如部分安眠、抗焦慮藥):超過 1 個月份或屬於針劑時,要事先取得輸入確認證,並帶處方影本或醫師證明。
- 覺醒劑、大麻禁止攜入。麻藥、向精神藥不能郵寄,也不能請別人代帶;一般藥品也建議自己隨身攜帶,不要另外寄送。
平常吃安眠藥或止痛藥的人,出發前請和醫師、藥師確認成分是否受管制。赴日其他防疫準備,可參考赴日防疫指南與流感疫苗。
日本藥妝能幫親友代購嗎?
食藥署提醒,帶入境的食品、藥品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限個人自用、不得販售,隨身攜帶或郵寄都一樣。在網路上轉賣、代購,可能違反藥事法、醫療器材管理法等規定。國外藥品的成分和劑量可能跟國內不同,使用前最好先問藥師。
出國帶藥打包 5 要點
- 常用藥、慢性病藥放隨身行李,避免托運遺失。
- 保留原包裝,附上處方箋或英文診斷證明。
- 出發前查好目的地國家的規定,管制類藥品提早申請。
- 回台前清點數量:非處方藥每種不超過 12 瓶、合計 36 瓶;保健食品、中藥另計。
- 超量時先申請許可並走紅線申報,不確定就問海關。
旅途常備藥清單與回國後出現症狀該怎麼辦,可參考出國旅遊健康準備懶人包。
常見問題
從日本帶藥妝回台灣可以帶幾盒?
非處方西藥每種最多 12 瓶(盒、罐、條、支),非處方藥合計不超過 36 瓶(盒、罐、條、支),數量以原包裝計算;中藥製劑、保健食品另外各自計算,例如錠狀、膠囊狀保健食品是每種 12 瓶、合計 36 瓶。超過要先向食藥署申請許可,入境時向海關申報。
出國帶處方藥需要準備什麼證明?
建議帶醫師處方箋或診斷證明,寫明藥名和用量,必要時準備英文版,藥品也保留原包裝。回台時,沒有處方箋的處方藥限 2 個月用量,有處方箋最多 6 個月用量。第 1 至第 3 級管制藥品,可檢附聲明書及醫師診斷證明書,向食藥署申請開立證明文件。
帶安眠藥去日本會被沒收嗎?
日本把部分安眠、抗焦慮藥列為向精神藥。帶超過 1 個月份或針劑時,要事先取得輸入確認證,並攜帶處方影本或醫師證明。麻藥類則要在出入國日的 2 週前申請許可。出發前請和醫師或藥師確認成分。
藥品超量沒申報會怎樣?可以幫朋友代購嗎?
超量藥品要有許可證並向海關申報,否則可能被查扣或依法處罰。帶入境的藥品、醫療器材和化粧品都限個人自用,轉賣或代購可能違反藥事法等法規。不確定時,請在通關前詢問海關關員。
👉 想第一時間收到補助、疫苗、健保新制提醒?加入健康醫購 LINE 官方帳號(@235cxqin)
資料來源
-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(2025-06-25):入境攜帶食藥醫粧限自用,返國轉賣恐觸法!
- 衛生福利部(2024-03-18 更新):攜帶管制藥品入出境,要注意
-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(2026-10-22 更新):藥物及醫療器材
-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(2026-10-22 更新):旅客入境通關須知
- 日本厚生勞働省(2026-10-25 查閱):医薬品等の個人輸入について
- 日本厚生勞働省(2026-10-25 查閱):海外渡航先への医薬品の携帯による持ち込み・持ち出しの手続きについて
- 日本厚生勞働省地方厚生局麻藥取締部(2026-10-25 查閱):麻薬・覚醒剤原料などを携帯して日本を出入国する方へ
本文最後更新:2026 年 10 月 25 日。限量與手續以衛福部食藥署、財政部關務署及日本厚生勞働省最新公告為準,其他國家請查詢當地官方規定。本文為一般衛教資訊,不能取代醫療專業判斷;個人用藥與攜帶問題請諮詢醫師、藥師,或撥打食藥署諮詢專線 (02)2787-8200。